2021-01-20 18:30:43
按照我国《商业银行法》的相关条款规定,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得变相提升存款利率水平进行吸收存款。那么,您说的某银行为增加存款余额,不惜以“重金”为客户为赠送礼品来揽储,显然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手段。
实际上,近段时间正值每年银行“开门红”揽储大战的关键阶段,出现一些存款送米面油礼品的活动,甚至还有送“返息券”、“返现金券”之类的优惠,都是等于变相提升存款利率的工具。
比如说,某村镇银行有一款5年期存款产品的利率达到4.875%,50元起存,每笔申购成功的订单均可获得年利率3%的“加息券”,相当于存满5年的实际利率约为5.36%。
但是,这种情况往往都是在网点暗中进行的,也不会公开打出存款赠送礼品的公告进行揽储,如果真是这么做了,那金融监管部门的罚单也就随之而来了。
至于您所谓的不惜“重金”为客户送礼,这是难以量化的标准,真不知这个到底有多重呢?我相信也无非就是以上我所列举出来的优惠活动之一吧!
总之,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不需要搞太大的优惠活动,甚至像工商银行等传统四大行压根就用不上,它们的大额存单产品3年期利率也就3.85%,如果是20万以上起存的可能会到3.95%而已。但对于那些小型银行来说,既没有品牌知名度,又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,不积极拉存款那还怎么赚钱呢?但过高的负债成本,也就是存款利率会影响到其净息差的走低,甚至带来较大的资产管理考验,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压力。因此,大家存款时切记不能完全凭利息高低,还需要考虑产品安全性和流动性。近日,互联网存款产品被下架处理的原因之一不就是因为高息揽储违规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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