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9-10 14:27:19
这似乎不是个问题
实缴,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完毕;认缴,公司的注册资本可能没有一分钱的实缴、可能部分实缴,也可能全部实缴。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。
但在股权转让协议上,无论是认缴还是实缴,除了转让价格的差异,其他方面好像两者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。所以,这不应该是个问题。
股权转让的价格
一般来讲,除上市公司、国有背景公司、受监管部门监管的公司外,股权转让的价格,除了股权转让、受让双方外,可能工商/市场监管和税务两个部门更受关注。
这两个部门是股权转让、受让环节直接相关的部门。虽然都关注股权的价格,但两者的出发点不太一样。
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关注两点:1、股权的价格是否不低于实缴的注册资本,这一点是从资本保持不变和资本增长的原则出发。2、股权转让涉及的双方是否自愿、是否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。
税务部门的关注主要也是两点:1、股权的转让价格是否公允;2、股权转让涉及的税金,比如个税(财产转让所得20%税率,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并不是在股权转让环节缴纳)、印花税(按股权转让价格的5/万双方缴纳)等是否缴纳。当然,关注价格是否公允,也主要是为涉税考虑。
正常的来讲,先在税局交完相关的股权转让涉及的税金,再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股权的变更手续。而实际操作上,大多先进行股权变更手续。
总体上来讲,股权转让价格公允,股权价格不低于实缴的注册资本(而不管公司有多少亏损),该交的税交完,只要转受让双方没问题就OK了。
股权协议的几个建议
1、股权价格。如同前述不低于实缴的注册资本即可。如果实缴为0,则价格为0,前提是企业亏损。
2、股权款项支付。建议分期支付,比如协议签完支付40%,股权变更当天支付40%,股权手续变更完几日内支付20%。如果不支付,协议载明违约处罚条款等。
3、债权债务。比如股权转让完后,或者是股权协议签订完后,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出让人无关。以前的股权是否实缴,与出让人无关等。
4、不建议设置阴阳股权协议。设置阴阳股权转让协议,可能为了避税,可能为了某种商业目的,但如果后期有争议,存在较大风险隐患。
5、应当通知其他股东。尤其是股权进行外部转让,应当按公司法的规定通知其他股东,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。如果是小股东股权转让,应当获得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合,否则股权难以转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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