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3-04 08:32:37
要看你们的薪酬约定是怎样算的,正常来讲,由于你是1月31日离职的,所以2020年1-12月的年终奖金你是可以享受的,除非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另外,在绩效考核中,个人绩效与集团绩效有相应的比例,这是很常规的考核方式,也是合理的,你所说的取值不知道是否指绩效打分方面,如果你们公司采取的是绩效打分的方式,这个就要具体看你的绩效考核方案及绩效考核打分规则,如果是由上级评定的话,这个就要看你领导怎样给你打了。所以没有说取值是怎样定的。当然也会存在由于你已经离职了,所以绩效会打得相对低一些的情况。如果你们企业采用的是数据考核,那就直接按你的工作数据就好了。
总的来讲,已经离职了,公司也给赔偿了,只要年终奖能拿到的话,拿多拿少就不要太过于计较了,特别好多单位的考核,本来就是走于形式的,都是打分制,这个时候是没得说的,能拿多少是多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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