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1-22 09:14:06
第一个问题,金融机构将个人信息交给催收机构,前提有两个:第一这个个人是债务人,第二相关债务已经逾期。否则就是金融机构违法。催收是金融机构的权利,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是债权人亲自催收,也就是说催收可以外包。既然是催收,肯定得有债务人的个人信息,因此将债务人信息告诉催收机构也是必然的。所以再法律层面,没有法律限制金融机构将逾期债务人的信息告诉催收机构。
第二个问题,其实很难界定怎么样的“威胁恐吓”才是违法。如果催收机构是粗暴地暴力威胁,人身侮辱甚至限制人身自由,那肯定是违法行为。但是很多催收都是软暴力,例如爆通讯录,这些并没有在法律上予以明确禁止,因此公安机关也无法对其实施限制。催收机构都是在灰色地带存活,靠的就是模糊的界定,管得紧的时候收敛一点,松的时候放肆一点。
总之,金融机构一般是不会违法的,恶事有催收机构去做,他们可以撇清干系。而催收机构是否违法,得看其催收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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