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东芝的遣散费网上有很多说法,我查到的方案是这样的:
工作年限越大的员工将拿到更多补偿金。工作年限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×工作年限×工作年限系数,工作年限不满5年、5-10年、10-15年、15-20年、20-25年、25-30年、30年以上的工作年限系数分别为1.1、1.2、1.3、1.4、1.5、1.6、1.7。按月平均工资5000元计算,工作28年的老员工可拿到工作年限补偿金22.4万元,工作14年的员工可拿到工作年限补偿金9.1万元。除工作年限补偿金外,还有与退休年龄挂钩的生活补偿金,距离退休年龄越近,生活补偿金越多。
公司因为持续亏损都要不干了,还惦记着员工,给员工一笔不菲的遣散费,这确实可以称得上业界良心了。
凭胸而论,国内企业能这样做的不多,不要说百里挑一了,万里挑一都没有,十万里挑一个都费劲。
遵纪守法,不打马虎眼,这是外资企业给国内企业上的一课。当然了,一笔对企业来说不算多的遣散费,迎来无数媒体报道,换来无数人的赞誉,这笔钱花得值。
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,正因为感同身受,才会有更多感慨。
随着法律法规日益完善,企业经营也越来越正规,向着法制化迈进。随之而来的,则是法外狂徒张三各种尝试,用多种手段减少企业支出。
以亏损关门的企业为例,先拖欠工资,用不了几个月就会主动离职。人事部门找谈话,说效益不好,需要大幅减薪,也会有相当比例人辞职走人。更不用说调换一个非常不好的岗位,或者给安排到厕所门口上班,或者采取更加恶劣的手段,想让人走办法实在太多了。
一方面国内解决90%新增就业的都是中小企业,而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三年都不到,这就决定了普通人一生中更换工作三五次非常正常。另一方面行业间利润、企业间经营状况差异巨大,真正能够厚待员工的凤毛麟角。如此一来,自然会对东芝的遣散费羡慕不已。
共同富裕已经提出,希望国内企业越来越好,越来越厚道,希望东芝这样的新闻越来越少,不再是新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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